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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为情系百姓

        ——川汇区法院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纪实

          发布时间:2009-09-23 14:38:03


            川汇区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工作中,情系百姓,一直被辖区群众广为称赞。全院干警用真情接待群众,用真情帮助群众,用真情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用真情化解各种不满和矛盾。他们用真情换取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信任和真心拥护。

        践行调解理念    促进司法为民

            全省法院系统开展“调解年”以来,川汇区法院法官秉承“调解年”的“调判结合、能调不判”办案理念,扎实开展调解活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季度,新收案件542起,审结346起,调解104起,调撤61起,调撤率为5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收案18起,审结14起,调撤14起,调撤率为100%。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近日,经过法官七次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谈心,并联系和发动双方的亲友共同参与调解,终于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对夫妻“冤家”终于平静“分手”。 今年2月,原告赵某因与被告崔某感情不和,经多次协商离婚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川汇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在此之前刚发生一起严重冲突,被告在冲突中受伤。双方对立情绪很大,矛盾严重激化,如果按照常规开庭,将达不到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于是在开庭之前,主审法官分别向原、被告双方及其他们的亲属作思想工作,向他们认真讲解和疏导,待到双方的情绪稳定后,才开始组织了一次庭审,通过审理,发现双方对离婚的态度及其子女抚养权问题分歧很大,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机械办案,一判了之,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反而有可能会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恶化,进而可能会上演案结事不了的悲剧,于是主审法官决定吃透案情后,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通过向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及朋友摸底了解,发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继续生活下去,有可能对整个家庭及其子女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针对这种情况,主审法官向庭长汇报后,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在庭长的关注和支持下,主审法官和庭长先后七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谈心,并联系和发动双方的亲友共同参与调解,经过近5个月的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了离婚协议,从而使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既解决了双方的矛盾,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走访企业  服务地方经济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川汇区人民法院把“走访企业”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调解年”活动结合起来,为企业解决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实际问题,为有效维护企业稳定,为服务川汇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召开走访企业座谈会。通过深入走访企业,听取企业在涉法涉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了解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直接深入到企业,与企业职工交谈,了解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现状,所面临的问题,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到辖区企业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并发挥审判工作的社会导向作用,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主动以案说法服务涉案企业,深入剖析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并提出相应对策;主动送法上门,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以规范企业管理、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

              四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以及企业兼并、产权转让、社会保障等涉及“三保”的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及时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五是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为优化投资环境,川汇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在各种场合、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承诺,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撑腰打气,全力做好他们的坚强后盾,营造依法经营、优化经济发展的空间,为进一步引进外资、吸引民间投资、促进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走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干警共走访企业125家,开展座谈会14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136人(次),针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35条,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25人(次),并征得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共7条。“走访企业”活动的开展,密切了法院与辖区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为该院涉企工作的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法官深入基层   开展“三区”建设

          2008年以来,川汇区法院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基层建设工作。院领导选拔出18名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法官,担任社区法制兼职副主任,深入基层,走访社区,深入开展“法制社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三区建设工作。

          一是当好法制宣传员,建设法治社区。积极开展以宪法、物权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加强物权法及其他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及时了解和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守法的意识,为维护社区治安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目前,该院已在社区举办法制讲座18次,参加讲座的居民达3000余人,印制并散发上万份宣传册,社会反映良好。

          二是当好纠纷化解员,建设和谐社区。川汇区法院要求担任兼职副主任的法官们坚持做到“宣传走在教育前,教育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地预防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配合搞好打击“两抢一盗”,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从严从速处理侵害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目前,该院已在社区化解各类纠纷120余起,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三是当好社区服务员,建设平安社区。该院要求所选派的法官要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地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定期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社区居民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同时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平安问题进行防范化解,针对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反馈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心系弱势群体   开展巡回审判

              4月7日这天,在周口市川汇区的一所老年公寓内,川汇区人民法院纺织路法庭的法官们举行了一场简易而又庄严的巡回审判。案件的原告是一位身患残疾的老年人,坐在轮椅上参与了这场家门口的诉讼。

              原告柳某与被告单某于一个月前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在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时,纺织路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原告因身体残疾,在诉讼中存在诸多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们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原告所在的老年公寓,并在开庭的前一天,积极和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取得联系,提前布置好庭审现场,确保庭审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双方当事人均被法官的真情所感动,一致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协商解决该案。

              一段时期以来,川汇区法院把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民事审判中充分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赔偿、离婚、侵权纠纷案件以及争议不大、调解结案可能性较大的案件等,法官主动走入居民社区、村庄院落进行巡回审判,并加强案件的调解和法制宣传,解决居民争端,化解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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