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以外”,被称之为队伍管理中的“空档”,它是队伍管理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死角。川汇区法院本着预防为主、教育在先、管理相辅的原则,从三方面入手,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
一是从提高干警的思想教育入手,认真抓好思想教育,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 “防腐蚀教育”等; 二是建立一整套“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制度。如院里出台了“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十严禁、十不准”规定,从行为语言上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了教育警示制度、谈心交流制度、提醒诫勉制度、家访联系制度、通报工作制度、访查督察制度等六项制度,严明责任奖惩,坚持以制度教育、管理、监督民警八小时以外行为,使管理制度涵盖到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坚持“以教育为根本,以制度管理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形成单位、家庭、社会防范网络,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是妥善安排好 “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确保干警业余生活丰富多彩。经常组织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活动,如“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学习竞赛”等,充实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使他们远离庸俗,远离诱惑。今年以来已组织了十多次该类活动。
(彭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