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川汇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翟海松副院长通报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介绍了我院扫黑除恶的具体做法,着重分析了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刘俊荣院长传达了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区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区法院下阶段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学习中央、省、市、区领导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讲话精神,加强扫黑除恶有关知识的学习,明确具体分工,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要加强线索排查。要进一步加大摸排力度,拓展线索来源,根据审理的案件排查出涉黑涉恶案件;同时畅通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认真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责。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四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联动机制,加大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相互沟通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