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以群众满意为立案信访工作的目标,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标准,从群众不满意、不够满意的地方改起,四项措施力促做好立案信访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立案工作细则》、《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来信来访工作制度》、《院长接访预约制度》、《院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判后答疑制度》等多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系统的立案运行管理机制,大到立案信访流程,小到干警言行举止,基本囊括了立案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细小环节,确保了立案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对各个岗位、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二是积极推行庭前调解模式,扩大简易程序调解范围,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民商事案件,及时移送速裁调解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审判庭审理,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减少了事人诉累。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