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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的德性

        发布时间:2009-08-14 10:36:17


             从古到今,中外各国始终都在不懈地探索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培养国民或社会成员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

             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一切人类的价值基础是道德。” 亚里士多德认为,那些想学习高尚和公正的人,也就是想从事政治事务的人,最好是从习性或品德开始。当年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理由就很简单,没有健全的灵魂,再健康的身体还是奴隶,所以拯救人心才是最为重要的。以此相应,再有多少法律和制度也是不重要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于人的德性。诚如台湾学者史尚宽有言: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

             法官的职业类似于医生。医生不但需要高超的医术,更重要的是他要有一颗救死扶伤的仁爱之心,有医德。医生是病人生命的守护者,医生不讲医德有可能把病人医死,而法官不讲法德,完全有可能颠倒黑白,把案件弄错。一名不称职的庸医或缺乏职业道德的恶医,可能会给病人的生命带来创伤,而一名不称职的法官却会给民众乃至社会正义带来难以抹去的创伤。法官肩负着医治社会疾病、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能,这样的职业决定了法官必须要讲法德。

             法官有“才”无德,对社会危害会更大。如果365速发国际平台app下载_约彩365手机下载安装_365bet真人网法律的人是一个缺乏道德的人,那即使他具有多么先进的法律理念,拥有多么丰富的法学知识,具备多么深厚的理论功底,也难以保证其成为一名合格的称职法官。司法的公正不仅寄托在独立之上,而且更要扎根于法官的道德水准之中。只有具备健全人格和良好道德操守的法律人,才有资格、有能力担当起公正执法的重任,才能够成为未来中国法律的脊梁。我们不可能要求或幻想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有德性的人,但是对于法官职业群体来说,没有德性是不可想象的。“如果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便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法官没有德行、德性,法院的尊严就可能被损坏,司法的信任将被糟蹋。

             在百姓眼中,法官说的话、做的事代表着法律,法官的权力关系到一个人生杀予夺,关系到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听讼审案,一不留神,小则殃及无辜,使罪魁祸首逍遥法外,大则伤及生命,人死不能复生。法官的职业道德如何,已经不仅仅是关系到他个人的形象和品格,不仅仅是他个人的私事,而且影响着公众对法官职业、对法律正义的认知和评价,是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提高的大事。要在正义邪恶、是非对错之间做到泾渭分明,不偏不倚,明察秋毫,拨雾见天,伸张正义,没有基本的德性,这是无法想象的。法官身上折射出的德性修为往往会对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仰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和作用。透过法官良好的道德操守及法律素养,可以很好地在国家与民众之间架起沟通信任的桥梁,避免社会公众对司法产生极度的冷漠与不满情绪。所以,法官既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动力,也是维护公共安全与法律正义的中流砥柱。

               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既是适用法律的过程,也是道德选择的过程。法官的审判活动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一种道义责任,从尊重公民的诉讼权利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体现出法官对是非、正邪、善恶的理性判断和道德评价。在审判活动中,法官要运用自己的全部经验、专业知识和思维能力,在道德和良心的支配下,通过反复权衡和比较,作出确定性选择。法官在裁判时,要敢于对着镜子,对着自己的良心,进行内心的道德独白: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的所作所为是合法的,是经得起道德拷问的。只有经过道德的审判,法官才能最终对当事人、对社会有了一个满意的交代。 

           在法治国家里,权力是一种责任、一种任务、一种使命,而不是一种利益、一种手段、一种工具;多一份权力就多一份责任,多一份风险。在中国现有体制下,法官职业是缺少保险设施的高危险职业,是带着镣铐跳舞的舞者,是没有安全设施的攀岩者。法官的任何不良行为,不仅会导致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公信力乃至社会公正产生怀疑,而且可能成为葬送自己前途和命运的危险炸弹,这点,很多经验和教训不得不吸取。为了法官自身更大的发展和更美好的前途,法官必须保持高度的自律和警醒,可以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做人的根本,而且也是促使自己取得更好发展的最佳保护器。

        世界上最难战胜的,不是其他什么东西,而是自己;世界上最强大的人,就是战胜了自我的人。真正伟大的法官总是属于德性较高的人。我们敬仰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哪怕工作很普通,事业很平凡,职位很卑微,但他在工作中表现出的仁德与风骨,成为人性最美、最真的伟大力量。有了这样一种德性的力量,法官既不懈怠对妻儿的家庭责任,也不会牺牲法律原则去谋取功名,更不会在职场上精通投机钻营之术而趋炎附势、急功好利、愧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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