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法院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廉政教育和工作责任落实,使法官以公正廉洁的行为履行司法为民、创建司法和谐的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对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违法违纪警示教育,时刻为法官敲响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警钟,确保法官队伍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
二是严格廉政考核制度。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了法院廉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从廉政、作风纪律等十个方面进行季度考核,部门负责人对其所属干警考核,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庭室长考核;在此基础上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情况反馈和问题整改,并作为评选和季度目标管理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肃查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有举必查,查实必处,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案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维护司法权威。
四是完善廉政监督制度。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一般检查与专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事、重点案件强化监督,从制度上筑牢廉政监督防范网。同时还借助家庭合力开展助廉活动,规范干干警8小时外“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的监督和管理,将干警的监督管理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切实筑牢廉政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