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人民法院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因地制宜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贯彻司法为民。
一、完善导诉制度。实行“四个一”和“四个一样”。即对来访者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解答;做到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干部与群众一个样,来访者态度好与不好一个样。在原有导诉台的基础上,除给当事人耐心讲解诉讼程序和有关规定,还告知诉讼风险,把调解工作前移,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减少诉讼,化解矛盾。
二、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成立巡回审判小组,由院长孔令奎任组长;对每一起巡回开庭审判的案件,严格推行“三邀请”制度,即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邀请本院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
三、完善信访机制。自觉将接访与下访相结合,法官带案下访,深入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及时与乡、村、组沟通、协调,做细致入微的工作,对信访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堵则疏之,困之助之,惑则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