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川汇区法院实行四项措施规范裁判文书的管理。
一是实行裁判文书集中管理制度。结合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要求,成立了裁判文书管理办公室,要求每起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在上网公布之前,首先由裁判文书管理办公室统一登记、汇总、审核把关,并装订成册,方便评查。
二是强化裁判文书的签发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普通一审案件由主管院长签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调解案件由庭长签发。承办人、合议庭和签发人共同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奖惩机制。每半年举行一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业务庭从 半年所结案中精选三篇交裁判文书管理办公室统一参评,评比结果与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分别给予不同分值的奖励式扣减,裁判文书质量成为评判业务部门综合成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对优秀裁判文书年终给予相关人员一定数量的物质奖励。
四是建立裁判文书质量通报制度。实行案件质量月通报制度,每月由裁判文书管理办公室对上报裁判文书进行一次评查,评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庭室,及时指出裁判文书中的瑕疵和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有瑕疵的裁判文书,采取上网公布和大厅公布等形式曝光,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和水平。